保利協鑫出售非光伏電站獲53億現金 專注光伏兩端戰(zhàn)略
9月7日晚,保利協鑫發(fā)布公告稱,已與大股東朱共山達成買賣意向,向其出售公司擁有、在建及開發(fā)中的全部非光伏電站資產,從而專注于更具優(yōu)勢的光伏業(yè)務領域。保利協鑫將從本次交易及金山橋熱電廠的補償中獲得53億港幣的現金。由于涉及到關聯交易,該筆交易仍需獲得獨立股東批準。
剝離非核心業(yè)務,強化光伏兩端戰(zhàn)略
根據公告,此次出售的全部非光伏電站主要包括已建成并投入運營的17座熱電聯產電廠、2座垃圾焚燒發(fā)電廠、1座風電場,以及在建的1座360兆瓦熱電聯產電廠、1座36兆瓦垃圾焚燒發(fā)電廠及待開發(fā)的其他非光伏發(fā)電項目。其中已建成并運營的電站總裝機容量為1,414.5兆瓦,權益裝機容量為843.8兆瓦。此外,由于大股東之前已承諾無償將徐州金山橋熱電廠轉讓給保利協鑫的,因為這次資產剝離,保利協鑫也將獲得一筆價值約13億港元的現金補償。交易完成后,公司唯一擁有并運營的非光伏發(fā)電廠將是7月份剛剛投入運營的350 兆瓦自備熱電廠,為江蘇中能供應有成本優(yōu)勢的蒸汽和電力,滿足其生產所需的部分能源供應。
管理層在當晚的電話會議中表示,在公司目前的業(yè)務結構和戰(zhàn)略中,非光伏發(fā)電成為一項非核心業(yè)務,并且與公司的核心光伏業(yè)務沒有明顯的戰(zhàn)略協同效應。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業(yè)務將主要包括產銷多晶硅、硅片以及通過控股協鑫新能源(HK0451)于中國及海外開發(fā)、擁有及經營下游光伏電站。
一直以來,保利協鑫布局光伏上游和下游的“兩端戰(zhàn)略”為業(yè)績增長提供了有力支撐。不久前的2015上半年業(yè)績公告顯示,保利協鑫在傳統的多晶硅、硅片等光伏材料生產業(yè)務方面繼續(xù)保持領先優(yōu)勢,在光伏電站領域實現了高速增長。上半年完成多晶硅產量36,768公噸,比上年同期增長13.7%,除內部銷售用于硅片生產外,對外銷量7,005公噸;硅片產量7,102兆瓦,銷量7,061兆瓦,分別比上年同期增長17.5%及19.8%。多晶硅和硅片業(yè)務,產量水平均超過其設計產能極限。在下游的光伏電站開發(fā)、運營方面,保利協鑫控股的協鑫新能源上半年已累計投運17家光伏電站,完工并取得并網許可的裝機容量為772.5兆瓦,可建及在建項目接近1吉瓦,將于年內開工的項目儲備也將超過900兆瓦。
大股東接手,資產溢價超10%
數據顯示,計劃售出的非光伏電站業(yè)務在最近一年中共實現2.43億港幣的凈利潤。對比32億元的交易對價,該部分資產的實際市盈率高達16.1倍。相關分析機構指出,同期在香港上市的以火電為主的中國發(fā)電企業(yè),例如華能國際、華潤電力、大唐國際、華電國際以及中電國際,基于9 月4 日收盤價計算的實際市盈率平均值僅為7.7倍左右。如果考慮到各公司未來盈利增長性的差異,就市盈率而言,此次出售資產的交易溢價將更大。此前多數分析報告指出,華能國際等中國發(fā)電企業(yè)在2014-2016 年中將普遍實現10%以上的每股盈利復合增長。
董事會稱,盡管買方為公司的關聯人,但本次簽署的意向書中所有條款均以獨立第三方估值報告以及歷史財務和運營數據為基礎,基于公平談判達成。有分析師指出,按照凈資產計算,計劃出售資產的交易對價折合港幣39億元左右,相對于34.92億港幣的歸屬股東凈資產,存在超過10%的溢價。
資產負債結構將改善
值得注意的是,保利協鑫此前曾與大股東達成徐州金山橋熱電廠的無償受讓協議。隨著非光伏電站資產的剝離,保利協鑫也將因徐州金山橋熱電廠獲得大股東的現金補償。董事會在電話會議中透露,本次將從出售交易和金山橋補償中共獲得43.6 億人民幣現金,約合53 億港幣。
根據公告披露,出售對價的35%(約13.7億港幣)計劃用于對公司股東進行一次性的特別分派,以向股東回饋資本,維護中小股東利益。出售對價剩余部分以及金山橋補償款(共約39.5 億港幣)計劃主要用于償還現有債務,從而降低公司債務水平、提高流動性及信用質量,從而為日后光伏核心業(yè)務開發(fā)融資提供更大的靈活性以及潛在更低的融資成本。
除了回收現金流以償還債務以外,剝離后保利協鑫的凈債務也大幅降低。上半年業(yè)績公告顯示,保利協鑫截至6月30日的凈債務約304 億港幣,而本次出售資產的凈債務約46 億港幣,凈債務水平將大幅降低15%左右。